为做好我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肇庆市端州区的人员;
(二)持有肇庆市居住证(现居住地址在端州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县(市、区)户籍人员;
(三)州区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需在端州)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在肇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驻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见附件1,需双面打印)及身份证自行到端州区人民医院(肇庆市端州区城北路69号)进行体检,需有体检合格结论。
注意:端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体检服务仅在工作日期间提供,且体检结果可能需要三个工作日才能取回,请大家注意现场审核截止时间。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我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温馨提示: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第一阶段:4月12日8:3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6月15日8:30至6月21日17:30
注意: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在以上两个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三)现场审核
第一阶段:4月13日至4月25日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8日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第一阶段网上申报的请于2023年4月13日-4月2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第二阶段网上申请的请于2023年6月16日-6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肇庆市端州区古塔中路2号)七楼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责任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最终能否领取教师资格,以最终审核为准。
现场审核环节,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端州户籍居民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肇庆市居住证(且现居住地址在端州区)的居民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端州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须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端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体检表(附件1),需贴好照片(招聘与系统报名的照片一致),携带体检表和身份证到端州区人民医院(肇庆市端州区城北路69号)体检,体检后自行取回体检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我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我局。
6.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体检表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完成现场审核、资料核对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取通知请留意相关公告,领取内容有《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肇庆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肇庆市教育局官方微信(肇庆教育号)以及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的官方信息,切记勿信谣勿传谣。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