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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 微信号:18565265376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4-04 16:13:59
  • 修改时间: 2023-04-04 16:13:59
  • 阅读量: 380

  为做好河源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河源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河源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河源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及更正个人信息,如需更正个人信息的考生请于2023年4月3日至1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向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交更正手续,咨询电话:0762-3389506。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

  符合报考河源考区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信息(相关信息参阅附件1)。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三)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持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16日至18日前往河源理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4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河源理工学校综合楼一楼。

  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联系电话:0762-3692305。

  3.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③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4月19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请各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详见《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附件1)。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6月14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河源市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四、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五、防疫要求

  各考生应遵守河源市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提倡考生在面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六、其他事项

  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以上未尽事宜,请按《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执行(详见附件1)。

  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河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和河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如有疑问可拨打河源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62-3389971。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docx

2.学籍证明(样例).docx

  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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