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佛山市工作安排,现将南海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佛山市南海区户籍人员;
2.持有佛山市南海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
3.佛山市南海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佛山市南海区内居住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佛山南海考区,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8日-11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符合南海区面试报名对象的考生,报名时选择“佛山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1.审核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审核地点:南海开放大学1号楼大堂(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2号)
3.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四、缴费及其他事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至12月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面试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面试机构联系方式见(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
南海区咨询电话:0757-86286126
附件: 1、佛山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公告.docx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