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含认定)通过,下列教师(见附件1、附件2)拟取得中级职称,现予公示。若对下列教师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人事职改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1日止。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
联系人:杨英明,联系电话:83491530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3楼302
邮政编码:510095
附件: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