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公布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综合素质评估及资格审查名单,并对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及面试、笔试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公布
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资格审查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9:00-12:0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通过综合素质评估入围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三、心理素质测试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9:00-12:0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4.心理素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5.通过心理品质测试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18日星期二。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面试的对象:通过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4.具体场次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五、笔试安排
1.时间:2023年7月22日星期六9:30-11:30。
2.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
3.参加人员:具体名单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另行通知。
4.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
5.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或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者,免笔试。
六、其他要求
1.考生应按通知于考试当天凭纸质综合素质评估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各考试环节,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通知信息。
咨询电话:020-34664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及资格审查名单.xls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