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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2023年招聘临聘教师2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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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7-07 18:37:51
  • 修改时间: 2023-07-07 18:40:45
  • 阅读量: 4755

佛山市三水区直属学校为三水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含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不同学段教育。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本次招聘的临聘教师为三水区直属学校非编制内人员,入职后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享受三水区有关临聘教师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报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有考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科与报考学科相同的,视为专业对口)。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 7月19日。

2.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打包以文件夹形式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夹统一命名为:“报考学科+姓名+手机号码”。考生可兼报不同单位的临聘教师岗位。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4.毕业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

5.教师资格证;

6.其他材料(如职称证书、荣誉奖项等)。

考生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按时到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另外,考生如同时兼报不同单位临聘教师岗位的,如遇不同单位考试时间相同,则需提前做好取舍,以确定参加何单位的招聘考试。

(二)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与考生面谈,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学习经历、荣誉奖项以及岗位适应性等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按等级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次,A等成绩最高,B等次之,C等再次之,D等最低),评为B等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由招聘单位在初试后的两天之内公布初试结果并通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结果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布。初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复试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采取说课、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确定并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复试成绩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岗位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招聘专业需求表.xlsx

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报名表.doc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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