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教师发展中心是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指导、教学研究、教育科研、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方向引领与业务指导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广东省范围内选调教研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职位
(一)选调对象:广东省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教研员。
(二)选调职位:
1.中小学教育科研管理与指导研究员1名。
2.中小学继续教育管理与研究员1名。
3.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研员各1名,共3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师德和思想素质,乐于奉献、甘为人梯,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合作精神和全局观念,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二)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较强的教研和写作能力。教学教研工作在区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在区以上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者有学术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四)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对口学科教学五年以上,具备相应岗位的工作经历与能力。具有博士学位者,可放宽以上条件。
(五)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于2021年5月16日前将报名资料发送到邮箱 :hdjys@163.com。咨询电话:020-86898926,联系人:许老师。
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报名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可以在考察之前再出具,如果不能获得单位同意,则不进行考察),并附身份证、户口本、有关毕业证书(含第一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2.2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要求亲笔书写,突出总结个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
3.区级或以上获奖证书。多项证书应列出清单,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
4.论文发表或者获奖的复印件(含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多篇论文的应列出清单。
以上材料请使用A4纸。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不退还本人。
有关证件、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者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的,联系报名者进行面试。
(三)面试。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依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注重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程序办理入编调动手续。
四、人员待遇和管理
选调人员入区教师发展中心编制,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本次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公开选调教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